乡村振兴,是否需要进行“一体化运营”?
2026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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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,是否需要进行“一体化运营”?

作者:乡村之友

——基于否定之否定方法论的辩证

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,“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”已成为当前阶段主流政策导向与实践方向。

这一模式主张打破村庄行政边界,将资源禀赋相近、文化脉络相连的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、建设与运营,以期实现资源整合、产业协同和利益共享。

然而,随着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的逐步实施,“片区一体化运营”这一命题摆上历史舞台。

中国乡村振兴需不需要片区一体化运营?需要什么样的一体化运营?本文尝试运用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方法,结合中国国情与乡村实际,对此进行系统深入的论证。

一、正题:“片区一体化运营”的历史必然性与逻辑正当性

任何发展理念的兴起,都是对前一阶段实践困境的回应。

“片区一体化运营”的提出,是对过去乡村建设“碎片化”状态的否定。

第一,它是对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统筹。长期以来,涉农资金实行条块化管理,水利、交通、农业、文旅等部门各自为政,项目分散投放,导致“撒胡椒面”式低效投入时有发生。一条路修到村口,管网却无人对接;一座公厕建在村中,却因缺乏运维资金而荒废。这种资产形成的碎片化,使大量财政投入沦为沉默的固定资产,无法真正为乡村产生效益。片区一体化运营试图建立统一的要素资源一体化平台,将碎片化的乡村资源聚沙成塔,整合为可计量、可抵押、可经营的产权束,为乡村资源的货币化创造条件。

第二,它是对市场主体分散化的聚拢。在传统的单村单户经营模式下,原子化的农商户和专业合作社直面大市场,完全不具备议价能力。一个村庄的几十家民宿,在OTA平台和旅行社面前相互杀价;一个乡镇的几十个合作社,在农产品批发商面前各自为战。片区运营主体通过统一品牌、统一标准、统一品控、统一定价、统一服务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不对等格局,获取规模经济效益,保障乡村振兴良性推进、可持续发展

第三,它是对乡村产业内卷化的消解。在现行体制下,相邻村庄往往陷入同质化竞争。资源类型相似的两个村庄同时发展乡村旅游,麻雀虽小却各自要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五脏俱全,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浪费,客源相互争夺,最终两败俱伤。片区一体化可以通过统一规划、功能分区、突出优势、优势互补来消解这种竞争,使A村主打住宿、B村主攻体验、C村提供配套服务,形成差序化的产品矩阵。这种“一体化”的介入,让村庄产业各自负责“小而美”,最大化突出优势,实现握指成拳,而不是相互摩拳擦掌,协同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。

从这三个维度来看,片区一体化运营作为对碎片化、分散化、内卷化的否定,具有逻辑上的正当性与历史必然性。它代表着一种乡村从被动接受资源输入,向主动进行资产运营的范式转换的模式创新。

二、反题:创新模式的现实碰壁与深层困境

然而,当我们将上述逻辑严密的处方投入中国乡村复杂的现实土壤时,立刻会碰壁一系列深刻的现实。这不是执行层面的技术问题,而是创新模式与乡村治理结构、产权制度、社会基础之间的结构性冲突。

第一重困境:行政强力整合与市场内生秩序的冲突。多数地方的“片区”并非市场自发形成,而是行政力量划定。一旦规划编制费和基建费花完,后续运营往往出现责任主体缺位。其深层原因在于,运营的长周期性(乡村通常需要十年以上才有可能能收回投资)与地方主政者任期的短期性(平均不足三年)完全错配。后任者缺乏激励去继续前任规划的运营项目,更倾向于另起炉灶。这是由晋升锦标赛体制决定的理性行为,而非个别官员的责任心问题。片区一体化运营因此在行政层面就面临不可持续的制度性风险。

第二重困境:利益共同体愿景与集体行动逻辑的冲突。将不同资源条件、不同宗族背景、不同经济水平的行政村强行纳入同一运营体系,极易陷入“集体行动困境”:资源最优的村庄——通常是规划的“中心村”——没有动力将客流和收益真正分给其他村庄;而较弱的村庄本能地等待被“带动”。实践中,所谓“一村一品”的功能分工,往往被“强村借壳发展、弱村被动出局”的现实所取代。这不是可以通过党建引领或思想工作消解的问题,而是理性行动者在不对称利益格局下的必然选择。

第三重困境:现代产权整合要求与传统产权社会属性的冲突。德国、日本等国家的乡村运营模式,建立在土地私有且权属清晰、家族长期经营的基础之上。中国农村实行“三权分置”,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产权异常分散和细碎。更重要的是,中国农民对土地的认知远非单纯的经济资产——土地是祖业、是退路、是社会身份的载体。这种强烈的社会属性,使得基于市场价格逻辑的资产整合方案屡屡碰壁。强行推动,必然引发高频率的社会矛盾和治理冲突。

第四重困境:专业化运营愿景与制度成本累积的冲突。为协调数村、千户以及县乡各职能部门的复杂关系,片区运营主体往往异化为一个庞大的协调机构。其管理层的主要精力不是研判市场和创新产品,而是无休止地开会、调解矛盾、应付检查、填表上报。公司内部的组织成本会随着纳入范围的扩大而指数级增长,很快吞噬掉理论上通过整合带来的收益。

上述四重困境表明,在行政主导和资本驱动的路径下,片区一体化运营不仅难以实现整合增效的初衷,反而可能制造出新的治理负担、社会摩擦和经济沉没成本。

三、合题:走向内生的、合约联结的区域价值共同体

对行政主导型一体化运营的否定,绝不意味着退回到单村独户的分散状态。否定之否定的要义,是在更高层次上发现新的综合。这一综合,必须回应中国乡村“家户经营为体、社区伦理为用、社会产权为基”的深层结构,走出一条内生演进的道路。

在动力机制上,从“规划植入”转向“市场涌现”。 真正的区域联动,不是规划出来的,而是生长出来的,需要运营前置。其初始动力,来自于一个或若干个在市场竞争中自然涌现的头部项目——一家火爆的民宿、一个成功的农场、一位返乡创业的能人。这些“种子选手”通过自身的成功,在市场网络中自发生成了客流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引力场。周边村庄和农户看到切实的利益后,产生主动靠拢和学习的内在冲动。这种基于市场示范和利益驱动的联动,再配以运营前置的引导,远比行政划定的“片区”更为牢固。因此,政策的着力点,应从前期的片区规划编制,转向运营前置发现、孵化和赋能这些市场端倪,为自下而上的涌现创造条件。

在组织形式上,从“资产整合”转向“合约服务”。 真正有效的“一体化”不应z只追求产权的物理统一,更应追求价值合约的密集联结。一个轻资产的运营服务平台,可以精准提供三大类公共服务而不触碰敏感的产权边界:一是知识服务,孵化本地人才,输出管理标准和技能培训;二是供应链服务,为分散农户提供集采、物流、包装等降本增效的支撑;三是品牌服务,为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和体验产品提供信用背书,收取“认证溢价”的分成。平台应成为整个生态圈“离不开的服务节点”,这既符合中国农村家户经营的核心韧性——其在解决农业劳动监督成本上的天然优势——又能在规模服务上实现效率突破。

在利益联结上,从“被动分配”转向“主动共治”。 行政划定的“片区”之所以利益联结脆弱,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共同的治理载体。而从市场中生长出的区域联动,天然围绕产业价值链形成。一个头部民宿集群与周边蔬菜供应村、手工艺人、户外向导之间,因具体的订单和合约形成了真实的利益纽带。在此基础上,可以生长出行业协会、产业联盟等柔性治理组织,共同商议品质标准、价格底线、品牌使用规则和利益补偿机制。这种治理的权威不是来自上级授权,而是来自共同商业利益下反复博弈形成的共识与互信。

四、结论:用历史的耐心顺应乡村的内在逻辑

回到开篇之问:乡村振兴,是否需要进行“片区一体化运营”?

答案是肯定的。但乡村振兴不应要那种行政意志主导、资本逻辑驱动、追求物理统一的“片区一体化运营”。这种路径虽然逻辑上看似完备,却因脱离中国乡村的产权结构、社会基础与治理现实,在实践中极易陷入形式主义、治理内耗和利益失衡的泥潭。

乡村振兴真正需要的,是一个在市场驱动中逐步成形的、以合约服务为联结纽带、以运营前置为根本方法、以利益链接为动力引擎的“片区一体化运营”。它不是一张被权力描绘出的静态蓝图,而是一个由市场力量在动态演化中自发生成的价值共同体。它用制度供给、服务赋能和环境营造,以柔性而精准的商业合约为传动,将区域内的大地风景、农业物产、手艺文化和分散的家户,有机地串联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,并最终形成一个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、自我演进的乡村生态系统。

这需要的不是激进,而是定力;不是大刀阔斧的规划,而是静水深流的孵化。对于一个有着悠久农耕文明、正处于剧烈转型中的大国而言,这或许是最难以达成却最为稳妥的道路。唯有如此,乡村振兴才可能真正实现从“外部输血”到“内生造血”的质变,在中国大地上长出属于自己的、可持续的现代化乡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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